热爱gai gai的芦苇,难得周末可以不用改如屎般(注意:不要念成“如诗般”)的作文,当然不会错过出门走走的大好机会。逛街,还真的是不能否认的--是女人的天性。这种自然规律我看一百万年都不会变!至今仍有疑惑,为什么女人对于喜欢的东西,或是不怎么喜欢的东西,甚至是以为将会喜欢的东西,都会想拥有,想把它带回家。(女人就是爱心泛滥没办法)通常想着想着,就这样拥有了。当然间中还有一个过程,就是银行户口内的存款额在淌血,金卡也在祈祷默哀。不过,花钱和拥有的快感还是美美地弥盖了这个伤口。
所以,更正确一点,应该说爱乱花钱是女人的天性。(男人,不要再点头同意了,你不觉得频密地点头,头会很晕吗?)你是女人但你不爱花钱购物?你总爱逛街看看东西吧?也不爱?你不是女人!还不赶快叫疯子介绍你哪家整形医院最好,速速找回真实的自我吧!
所以,为了证明我是个百分百的女人,我逛了街,还买了一堆有的没的东西。是谁说“女人的衣橱里永远少了一件衣服”?错!大错特错!何止少一件衣服?裙子鞋子包包首饰统统都少很多件! (女人,我没说错吧?)
该买的买了,不该买的更是买了不少,心里满满足足地提着大包小包回家去。在地铁站等着地铁的当儿,从包包里准备拿出iPod来听,以舒解一下走了一整天的疲累。突然感觉包包多了一个空间,好像缺了一件东西......马上把头探入包包检查--钱包,有。iPod,有。电话,有。相机,相机?我的相机呢?!~~~
我脸色瞬间大变,紧张得不得了,差点把手指伸入口里咬出血来。深呼吸,再仔细检查一遍,只差没把包包里的所有物品倒出来摊在地上检查。我的相机真的不见了~~~
不冷静的我,还是要镇定下来,努力回想刚才最后一次用相机是在何时,最后一家光顾的店是在哪里。记得最后一次用了相机之后,我去了一家鞋店,试了几双鞋,付款后就前往地铁站。想到这里,我毫不犹豫地冲出闸门,虽然心想一定是哪个缺德鬼趁我不留意时扒走的,可是还是要到那家鞋店去碰一碰运气。我立刻回到刚才试穿鞋子的那个位子。一眼望去,地上没东西。一阵预料中的失望涌上心头。走近一瞧,我的相机正躺在椅子旁边的缝隙里!原来是刚才包包不小心掉落在地上时,相机也跟着滑了出来,我却没发现。不幸中的万幸,相机不是落在明显易见的地方,否则我是要不回它了。 也很庆幸,我是在搭上地铁回家前发现的,要是当时我不想听歌,结果会是怎样,我不敢想下去。
我很有失而复得的感动。这种感觉到现在,我写着的同时,还有涟漪在心里微微荡漾着。说真的,当我发现相机不见的那一刻,还真的是急得快哭了出来。主要是因为我很宝贝它,不管去哪里都要携带着它,没了它我不知道日子要怎么过,也不知道要怎么向家人交待(上次弄丢两台昂贵手机已被鸟到耳朵快溃烂,脑袋即将生虫),另一个原因是它还真的是相当之不便宜,要另买一台新的,我不晓得接下来的日子要啃多少打泡面。 电脑也不晓得要何时才能买成......
这次真是有惊无险,一次就够了,真是他**吓死我了~~~ 我的心脏已给自己的无敌粗心迷糊吓着吓着,练得很强壮了。
3 comments:
好险哦!这样都给你找回来!呵呵!
我也弄丢过好几台电话...那种感觉真的是.....咳....
哇。。你那么大头虾呀!
下次可要多加留意噢!
还好没被其他人拿走... ^.^
p/s : 对了,想跟你借你的『一個人住第五年-高木直子』
用小链条把相机索在包包。可以用那种有活动钩的那种,最适合你这种头部特大的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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